说明:修订后的学则适用于2014级及以后学生;2013级用以前学生的学则见附件。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,保障学生身心健康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形成优良的校风、学风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及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学则。
第二条 学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,按照国家教育方针,遵循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,遵循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的教学规律,不断提高教育质量,深化人才培养特色;依法治校,从严管理,健全规章制度,规范管理行为;将管理与教育相结合,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,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。
第三条 学生要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;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,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;树立爱国主义思想,具有团结统一、爱好和平、勤劳勇敢、自强不息的精神;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,遵守学校管理制度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;刻苦学习,积极探索,勇于创新,努力秉承“动手动脑、全面发展”的办学理念,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;积极锻炼身体,具有健康体魄。
第四条 本学则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,是学校管理、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、生活、行为的规范。